党总支:

    党总支书记:王宏

    党总支副书记:王采

    组织委员:赵鉴

    宣传(统战)委员:马建

    纪检委员:金亮  

    第一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颜昭洁

    组织委员:王宁祥

    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贺娟

    成员:王宏、马建、赵鉴、雷建超、杨文钰、杨娅琼

    第二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齐莹

    组织委员:郭风

    宣传委员:仲秋

    纪检委员:宋阳

    成员:王采、丁华、周祎、倪剑、焦晏辉、李小琳、沈颖颖、陈艺璇、吴尔曼、王艳丽

    第三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孟少雄

    组织委员:李艳

    宣传委员:张亚中

    成员:李海平、金亮、秋卫峰、李斌、傅娜、韩宜成、杜瑞、张小琴、潘扬弘一 、罗登峰、卢妍霓、张月、高泽瑞、贾婷、李燕、申丽雯 

  



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艺术学校)党总支、党支部及委员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及总支委员职责

(一)党总支职责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学院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3.参与组织学院(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等重要工作的决策,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校)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4.负责学院(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具体指导党支部搞好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等工作。指导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5.领导学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紧紧围绕学院(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密切联系学院(校)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区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培养和引导学生成为“四有”人才。

6.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细则要求,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重视做好在大学生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接转党员关系和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重视党员培训工作,加强分党校建设。

8.按照党的干部方针和学校党委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科级以下(包括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推荐、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校)师生员工在出国、晋级、晋职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和把关工作。

10.领导学院(校)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定期听取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定期与民主党派人士代表、非党人士代表座谈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

11.抓好学院(校)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学院(校)。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预防为主,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创建平安学院(校)。做好保密、国家安全等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党总支书记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校)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2.负责学院(校)党建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学院(校)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抓好学院(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学院(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班子的团结与院(校)长一起共同抓好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等各项工作。

3.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负责党总支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调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参与讨论和决策学院(校)教学、科研、人事安排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校)行政领导开展工作,与行政领导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促进学院(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学院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

7.负责组织所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班子调整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以及分党校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配合学院(校)行政领导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9.领导学院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方面工作。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负责学院(校)的统战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三)党总支副书记职责

1.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法制、心理健康、纪律、安全等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本院(校)实际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学生工作情况。

3.领导院(校)分团委、学生分会开展工作。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状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分团委、学生分会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活动。负责院学风建设工作。

4.认真抓好学生政工队伍的建设,协同院领导抓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

5.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抓好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审及学生违纪处理工作;负责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等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

8.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总支日常工作。

9.总支书记因事外出时,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

10.完成学院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总支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总支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总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4.负责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书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5.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搜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总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五)党总支宣传委员职责

1.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师生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2.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总支部书记抓好党课教育,指导群众性的读书、学习和谈心活动,负责分发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4.加强与同级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5.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6.兼管总支部的青年、统战工作。

(六)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

2.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二、党支部及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教工党支部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调动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研究,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积极投身于学校各项事业,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不断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做好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5.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主动关心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6.推进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7.支持学科、专业、教研室等行政领导的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讨论。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业务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争做师德师风模范。

9.加强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

(二)学生党支部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调动全体学生,保证教学、学习、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研究,团结和带领党员同学积极投身于学校各项事业,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不断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学生发展党员工作。

5.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主动关心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6.推进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7.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8.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9.在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完成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三)党支部书记职责

1.按照党总支的工作部署,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以及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定、决议;检查支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以及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抓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

5.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和党风党纪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新发展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4.根据支部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做好支部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6.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协助党组织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

(五)党支部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配合组织委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3.协助支部书记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了解和掌握教职员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好人好事。

4.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