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采,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院长、甘肃省艺术学校校长、二级教授

  

   王 宏,大学本科毕业。先后担任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处长(院长)。现任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艺术学校党总支书记。


  马 建,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甘肃省艺术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金 亮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甘肃省艺术学校副校长、正高级讲师